商品名称:二盐酸奎宁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3020197
生产厂商: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脑型疟疾和其它严重的恶性疟。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0197 |
通用名称 | 二盐酸奎宁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10m1:0.25g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 成人用量按体重5-10mg/kg(最高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4小时滴完,12小时后重复1次,病情好转后改口服。 2 小儿用量剂量同成人,按体重5~10mg/kg(最高量500mg)。 |
不良反应 | 1本品每日用量超过1g或连用较久,常致金鸡纳反应,此与水杨酸反应大致相似,有耳鸣、头痛、恶心、呕吐,视力听力减退等症状,严重者产生暂时性耳聋,停药后常可恢复; 224小时内剂量大于4g时,可直接损害神经组织并收缩视网膜血管,出现视野缩小、复视、弱视等; 3大剂量中毒时,除上述反应加重外,还可抑制心肌、扩张外周血管而致血压骤降、呼吸变慢变浅、发热、烦燥、谵妄等,多死于呼吸麻痹; 4少数病人对奎宁高度敏感,小量即可引起严重金鸡纳反应; 5少数恶性疟患者使用小量奎宁可发生急性溶血(黑尿热)致死; 6奎宁还可以引起皮疹、瘙痒、哮喘等。 7静脉滴注应密切观察血压变化。 |
用药禁忌 | 孕妇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对于哮喘、心房纤颤及其他严重心脏疾患、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和妇女月经期均应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奎宁可干扰17-羟类固醇的测定。3.静脉推注易致休克,所以严禁静脉推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EYSKN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