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利福平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1015

生产厂商: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 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2. 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3. 本品与万古霉素(静脉)可联合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所致的严重感染。利福平与红霉素联合方案用于军团菌属严重感染。4. 用于无症状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脑膜炎奈瑟菌;但不适用于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1015
通用名称 利福平胶囊
性状
规格 0.3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1. 抗结核治疗: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顿服,每日不超过1.2g; 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2. 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连续2日; 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连服4次。3. 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
不良反应 1消化道反应 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3变态反应 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
用药禁忌 1. 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2. 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利福平可透过胎盘,动物实验曾引起畸胎。人类虽尚无致畸报道,但目前无足够资料表明可在妊娠期安全应用。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3个月以上孕妇慎用。 2.利福平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1.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2.婴儿慎用。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LFPJN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