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磺胺嘧啶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0521

生产厂商:郑州永和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试验结果,复方磺胺嘧啶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 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2. 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急性中耳炎。 3. 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0521
通用名称 复方磺胺嘧啶片
性状
规格 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50m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小儿常用量 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SD 20~30mg/kg及TMP 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以上的儿童剂量同成人常用量。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偶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和出血倾向。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
用药禁忌 1.对磺胺类药物和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2个月以下婴儿、早产儿禁用。4.肝肾功能不良者、血液病患者(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症等)禁用复方磺胺嘧啶片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郑州永和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 下列情况应慎用 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 2.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亦可能过敏。 3. 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4. 每次服用复方磺胺嘧啶片时应饮用足量水分。服用期间也应保持充足进水量,使成人尿量每日至少维持在1200ml以上。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 5. 治疗中须注意 (1) 定期周围血象检查,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象中白细胞或血小板等已有明显减少则需停用本品。 (2) 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 肝、肾功能检查。6. 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0~150mg/ml(严重感染120~150m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m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7. 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8. 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9. 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使用3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10.下列情况不宜应用本品(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2)A组溶血性链球菌刻扁桃体炎和咽炎,因不易清除细菌。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FFHAMD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郑州永和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