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林可霉素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0063
生产厂商: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及厌氧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女性生殖道感染和盆腔感染及腹腔感染等,后两种病种可根据情况单用本品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此外有应用青霉素指征的患者,如患者对青霉素过敏或不宜用青霉素者本品可用作替代药物。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063 |
通用名称 | 盐酸林可霉素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5g(按C18H34N2O6S计)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本品宜空腹服用。成人一日1.5~2g,分3~4次口服。儿童1. 小儿每日按体重30~60mg/kg,分3~4次口服。2. 婴儿小于4周者不宜服用。 |
不良反应 | 1. 胃肠道反应: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2. 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等;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3. 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见剥脱性皮炎、大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和Stevens-Johnson综合征。4. 肝、肾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黄疸等5. 其他:耳鸣、眩晕、念珠菌感染等。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和克林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类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双关肠炎(本品可引起伪膜性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5.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6.处理本品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患者停药后可能恢复,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如经上述处理病情无明显好转者,则应口服甲硝唑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可有效,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者去甲万古霉素)口服,成人每日0.5~2.0g,分3~4次服用。 7.偶尔会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繁殖或引起二生感染,一旦发生二重感染,需采取相应措施。 8.既往有哮喘或其他过敏史者慎用。 9.疗程长者,需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LKMS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