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丹参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315
生产厂商:重庆国泰康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活血化瘀,通脉养心。用于冠心病胸闷,心绞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315 |
通用名称 | 丹参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1~2次;静脉注射。一次4毫升(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毫升稀释后使用),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毫升(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500毫升稀释后使用),一日1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偶见过敏反应。主要症状体征为瘙痒、头痛、气急、心慌.发热、恶心、呕吐、腹痛、咳嗽、哮喘、低血压、心律失常、局限性水肿,口唇疱疹、荨麻疹等。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每支装10ml |
有效期 | 18个月。 |
生产企业 | 重庆国泰康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抗癌药、止血药、抗酸药、阿托品、细胞色素c、维生素Bl、维生素B6、麻黄碱、络贝宁、士的宁、雄性激素等药联合使用。 2.本品不宜与中药藜芦同时使用。 3.本品与抗生素、雏生素c、肝素、东莨菪碱、酚妥拉明、硫酸镁等联合使用,可产生协同作用及减少药物某些不良反应。 4.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5.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6.如出现不良反应,遵医嘱。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DSZSY |
管理级别 | 其他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重庆国泰康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