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748
生产厂商: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3.球孢子菌病。 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748 |
通用名称 | 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I00ml :氟康唑 0.2g 与氯化钠 0.9g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将本品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输液中静脉滴注,静脉滴注速度应控制在0.2g/小时以内。 2.成人推荐剂量如下: (1)治疗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感染,常用剂量首剂0.4g(2支),随后每天0.2~0.4g(1~2支)。疗程取决于临床及真菌反应,但对于隐球菌脑膜炎患者,在脑脊液隐球菌转阴后,应继续治疗10~12周。 (2)治疗念珠菌败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时,常用剂量为第一日0.4g(2支),然后每日0.2g(1支)。根据临床反应,可将剂量增至0.4g(2支),一日一次,疗程取决于临床反应。 |
不良反应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 2.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1.肾功能无减退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 2.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详见【用法用量】)。本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KZLHN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