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3152
生产厂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发热,也可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肌肉痛、关节痛以及神经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止痛等。本品可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能耐受的患者。本品对各种剧痛及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152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2ml:0.25g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0.15g~0.25g。本品不宜长期应用,退热疗程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不宜超过10天。 |
不良反应 |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贫血、肝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过敏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辰欣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5%)可于应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2.下列情况应慎用:①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②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3.在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4.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5.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使用。 6.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7.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DYXAJFZSY |
管理级别 | 其他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