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硫酸链霉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196

生产厂商:辽宁倍奇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 本品主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分枝杆菌所致各种结核病的初治病例,或其他敏感分枝杆菌感染。 2. 本品可单用于治疗土拉菌病,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鼠疫、腹股沟肉芽肿、布鲁菌病、鼠咬热等的治疗。 3. 亦可与青霉素或氨苄西林联合治疗草绿色链球菌或肠球菌所致的心内膜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196
通用名称 注射用硫酸链霉素
性状
规格 1.0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1. 成人常用量 (1) 肌内注射,一次0.5g(以链霉素计,下同),每12小时1次,与其他抗菌药物合用;细菌性(草绿链球菌)心内膜炎,肌内注射,每12小时1g,与青霉素合用,连续1周,继以每12小时0.5g,连续1周;60岁以上的患者应减为每12小时0.5g,连续2周。 (2) 肠球菌性心内膜炎,肌内注射,与青霉素合用,每12小时1g,连续2周,继以每12小时0.5g,连续4周。 (3) 鼠疫,肌内注射,一次0.5~1g,每12小时1次,与四环素合用,疗程10日。 (4) 土拉菌病,肌内注射,每12小时0.5~1g,连续7~14日。 (5) 结核病,肌内注射,每12小时0.5g,或1次0.75g,一日1次,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如采用间歇疗法,即每周给药2~3次,每次1g;老年患者肌内注射,一次0.5~0.75g,一日1次。 (6) 布鲁菌病,每日1~2g,分2次肌内注射,与四环素合用,疗程3周或3周以上。 2. 小儿常用量 肌内注射,按体重每日15~25mg/kg,分2次给药;治疗结核病,按体重20mg/kg,一日1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g,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 3. 肾功能减退患者:按肾功能正常者链霉素的正常剂量为每日1次,15mg/kg肌内注射。肌酐清除率>50~90ml/min,每24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50%;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每24~72小时给正常剂量的50%;肌酐清除率10ml/min,每72~96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50%。
不良反应 1. 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口渴等肾毒性症状,少数可产生血液中尿素氮及肌酐值增高。 2. 影响前庭功能时可有步履不稳、眩晕等症状;影响听神经出现听力减退、耳鸣、耳部饱满感。 3. 部分患者可出现面部或四肢麻木、针刺感等周围神经炎症状。 4. 偶可发生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嗜睡、软弱无力、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症状。 5. 偶可出现皮疹、瘙痒、红肿。少数患者停药后仍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耳部饱满感等耳毒性症状,应引起注意。
用药禁忌 对链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辽宁倍奇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 交叉过敏 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类也过敏。 2. 下列情况应慎用链霉素: (1) 失水,可使血药浓度增高,易产生毒性反应。 (2) 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本品可导致前庭神经和听神经损害。 (3) 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因本品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 (4) 肾功能损害,因本品具有肾毒性。 3. 疗程中应注意定期进行下列检查: (1) 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 (2) 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4. 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此调整剂量,尤其对新生儿、年老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应使血药峰浓度维持在15~30μg/ml,谷浓度5~10μ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应使血药峰浓度维持在56~64μg/ml,谷浓度1μg/ml。 5. 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ZSYLSLMS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辽宁倍奇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