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335
生产厂商:必康制药江苏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对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可静脉输注本品以满足机体合成蛋白质的需要。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335 |
通用名称 |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 |
性状 | |
规格 | 按总氨基酸计500ml:25g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全身性反应:寒战、发冷、发热。2.胃肠系统:恶心、呕吐。3.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头痛。5.过敏反应:由于含有抗氧化剂焦亚硫酸钠,因此可能会诱发过敏反应(尤其哮喘病人),表现为皮疹、瘙痒等,严重者可发生过敏性休克,如发生应立即停药。6.其他:心悸、面部潮红、多汗等。7.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为高渗溶液,从周围静脉输注或滴注速度过快时,有可能导致血栓性静脉炎和注射部位疼痛。8.过量或快速输注可能引起代谢性酸中毒,可影响肝及肾功能。9.本品输注过快或给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时,有可能导致高氨血症和血浆尿素氮的升高。 |
不良反应 | 肝昏迷和无条件透析的尿毒症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用药禁忌 | 肝昏迷和无条件透析的尿毒症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包装有破损、漏气、药液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不能使用。3.开封后一次未使用完的药液应丢弃,不得再次使用。4.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外袋在使用前不得随意开封,开封后应尽快使用本品(即开即用)。(2)如发现有漏液、药液异常,均不得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FAJSZSY18AAE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必康制药江苏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