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810
生产厂商: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止泻药,用于控制急、慢性腹泻的症状。用于回肠造瘘术病人可减少排便量及次数,增加大便稠硬度。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810 |
通用名称 | 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2mg*12粒/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用于成人和5岁以上的儿童。 -急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2粒,5岁以上儿童1粒,以后每次不成形便后服用l粒。 -慢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2粒,5岁以上儿童l粒,以后可调节每日剂量以维持每日l~2次正常大便。一般维持剂量每日1~6粒。-每日最大剂量:成人不超过8粒,儿童不超过3粒/20公斤体重 |
不良反应 | 若严格遵循推荐的剂量并注意禁忌症,长期使用无明显不良反应。 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胃肠不适、恶心呕吐、便秘、倦怠、头晕、口干等不良反应报道,但通常不易与腹泻伴有的症状区别。 |
用药禁忌 | 禁用于2岁以下的儿童。洛哌丁胺胶囊不宜用于5岁以下的儿童。为对症治疗药品,对引起腹泻的病因的治疗仍是需要的。不能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细菌性痢疾的基本治疗。禁用于急性溃疡性结肠炎及广谱抗菌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的病人。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60个月 |
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2.对于急性腹泻,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临床症状无改善,应停用本品,建议咨询医生。3.肝功能障碍患者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症状。 虽然洛哌丁胺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使用仍应权衡治疗作用和可能潜在的危害,尤其在妊娠前三个月内。偶有洛哌丁胺分泌于母乳的报道,虽然其在母乳中含量很低,但哺乳妇女也应注意避免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LPDA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