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尿激酶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3693
生产厂商: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血栓栓塞性疾病的溶栓治疗。包括急性广泛性肺栓塞、胸痛6~12小时内的冠状动脉栓塞和心肌梗死、症状短于3~6小时的急性期脑血管栓塞、视网膜动脉栓塞和其他外周动脉栓塞症状严重的髂-股静脉血栓形成者。也用于人工心瓣手术后预防血栓形成,保持血管插管和胸腔及心包腔引流管的通畅等。溶栓的疗效均需后继的肝素抗凝加以维持。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693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尿激酶 |
性状 | |
规格 | 100万单位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应用本品前,应对病人进行红细胞压积、血小板计数、凝血酶时间(TT)、凝血酶原时间(PT)、激活的部分凝血致活酶时间(APTT)测定。TT和APTT应小于2倍延长的范围内。 2. 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反应,如脉率、体温、呼吸频率和血压、出血倾向等,至少每4小时记录1次。 3. 静脉给药时,要求穿刺一次成功,以避免局部出血或血肿。 4. 动脉穿刺给药时,给药毕,应在穿刺局部加压至少30分钟,并用无菌绷带和敷料加压包扎,以免出血。 5. 下述情况使用本品会使所冒风险增大,应权衡利弊后慎用本品。 (1) 近10天内分娩、进行过组织活检、静脉穿刺、大手术的病人及严重胃肠道出血病人。 (2) 极有可能出现左心血栓的病人,如二尖瓣狭窄伴心房纤颤。 (3) 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患者。 (4) 继发于肝肾疾病而有出血倾向或凝血障碍的病人。 (5) 孕娠妇女、脑血管病患者和糖尿病性出血性视网膜病患者。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NJM |
管理级别 | 冷链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