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板蓝根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608
生产厂商: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608 |
通用名称 | 板蓝根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10g*20袋 |
单位 | 包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4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液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BLG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