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马来酸恩替卡韦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0039
生产厂商: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39 |
通用名称 | 马来酸恩替卡韦片 |
性状 | |
规格 | 0.5mg*7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 推荐剂量: 成人和16岁以上青年口服本品,每天一次,每次0.5mg(一片)。拉米夫定治疗时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0mg(两片)。 本品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 肾功能不全: 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恩替卡韦的表现口服清除率随肌酐清除率的降低而降低。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的患者(包括接受血液透析或CAPD治疗的患者)应调整用药剂量。 1.肌酐清除率大于等于50ml/min ,通常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 0.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 (1.0mg)者,每日一次,每次1.0mg。 2.肌酐清除率30至50ml/min,每48小时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1.0mg)者,每48小时一次,每次1.0mg。 3.肌酐清除率10至30ml/min,每72小时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1.0mg)者,每72小时一次,每次1.0mg。 4.肌酐清除率小于10血液透析后或CAPD,每5-7日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1.0mg)者,每5-7日一次,每次1.0mg。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请在血液透析后用药。 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 个月 |
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MLSETKW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