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氯硝西泮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3311
生产厂商: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控制各型癫痫,尤适用于失神发作,婴儿痉挛症,肌阵挛性,运动不能性发作及Lennox-Gastaut综合征。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311 |
通用名称 | 氯硝西泮片 |
性状 | |
规格 | 0.5m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开始用每次0.5mg,每日3次,每3天增加0.5~1mg,直到发作被控制或出现了不良反应为止:用量应个体化,成人最大量每日不要超过20mg。 2.小儿常用量:10岁或体重30kg以下的儿童开始每日按体重0.01~0.03mg/kg,分2~3次服用,以后每3日增加0.25~0.5mg,至达到按体重每日0.1~0.2mg/kg或出现了不良反应为止。3.氯硝西泮的疗程应不超过3~6个月。 |
不良反应 | 1.常见的不良反应:嗜睡,头昏,共济失调,行为紊乱异常兴奋,神经过敏易激惹(反常反应),肌力减退。2.较少发生的有行为障碍,思维不能集中,易暴怒(儿童多见),精神错乱,幻觉,精神抑郁;皮疹或过敏,咽痛,发热或出血异常,瘀斑,或极度疲乏,乏力(血细胞减少)。3.需注意的有:行动不灵活,行走不稳,嗜睡,开始严重,会逐渐消失;视力模糊,便秘,腹泻,眩晕或头晕,头痛,气管分泌增多,恶心,排尿障碍,语言不清。 |
用药禁忌 | 孕妇、妊娠期妇女、新生儿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在妊娠三个月内,本药有增加胎儿致畸的危险;妊娠后期用药影响新生儿中枢神经活动;分娩前及分娩时用药可导致新生儿肌张力较弱;孕妇应禁用。2.可分泌入乳汁,哺乳期妇女应禁用。老年人中枢神经系统对本品较敏感,用药易产生呼吸困难、低血压、心动过缓甚至心跳停止,应慎用。儿童,尤其幼儿,长期应用有可能对躯体和神经发育有影响,应慎用;在新生儿可产生持续性中枢神经系抑制,应禁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XXPP |
管理级别 | 特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