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尼西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242
生产厂商: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也可用于手术预防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242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头孢尼西钠 |
性状 | |
规格 | 按C18H18N6O8S3计0.5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成人一般每日0.5g-1.0g, 分1-2次。 2.对重症、难治感染,成人可增至每日2g,儿童根据感染程度,每日25mg-150mg/kg。 |
不良反应 | 头孢尼西钠通常耐受较好,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肌肉注射时的疼痛感。发生率大于1%的不良反应有。注射部位反应:疼痛不适,静脉注射部位烧灼感、静脉炎。血液系统:血小板增加,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实验室检查异常:碱性磷酸酶增加、血清转氨酶(ALT、AST)增加、乳酸脱氢酶(LDH)增加,谷氨酰胺转肽酶(GGTP)增加。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皮疹、荨麻疹、瘙痒、红斑、肌痛、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症等。胃肠道:恶心、呕吐、腹泻、伪膜性结肠炎。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Coombs’试验阳性。肾毒性:偶见血尿素氮、肌酐值升高,间质性肾炎,少有急性肾衰的报道。中枢神经:抽搐(大剂量或肾功能障碍时)、头痛、精神紧张。神经肌肉骨骼:关节疼痛。其他:念珠菌病。 |
用药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在使用头孢尼西钠治疗之前,应当进行一次细致的调查以确定病人在过去是否有过对青霉素和先锋霉素的交叉过敏性反应。抗生素在任何表现出过敏症,尤其是由药物引起的过敏症的病人身上都应当谨慎使用。剧烈的过敏性反应可以要求使用肾上腺素和采取其他的紧急措施。对于这种局部麻醉药有过敏反应的病人不应当使用准备好的含有利多卡因的溶液。在使用先锋霉素和其他广谱抗生素之后有报道过出现假膜性结肠炎的情况。对于在使用抗生素之后出现腹泻的病人,考虑到这一诊断是很重要的。2.对于怀孕期间的妇女,如果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要使用本产品,应当严格的接受医生的观察,并严格衡量使用本产品可能产生的效果和有可能出现的危险之间的利害关系。头孢尼西钠可低浓度的排泄到母乳当中。如果想在哺乳期间使用头孢尼西钠应当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对于进行剖腹产的情况,只有在脐带捆扎以后才可以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TBNX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