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硝酸咪康唑乳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166

生产厂商: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166
通用名称 硝酸咪康唑乳膏
性状
规格 20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OTC
用法用量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不良反应 偶见过敏反应。
用药禁忌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每支20克。
有效期 24 月
生产企业 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XSMKZRG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