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扎来普隆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138
生产厂商: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精神科,失眠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38 |
通用名称 | 扎来普隆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5mg*7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mg(1-2粒),睡前服用或入睡困难时服用。与所有的镇静催眠药一样,当清醒时,服用扎来普隆会导致记忆损伤、幻觉、协调障碍、头晕。体重较轻的病人,推荐剂量为一次5mg(1粒)。老年病人、糖尿病人和轻、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推荐剂量为一次5mg(1粒)。每晚只服用一次。持续用药时间限制在7-10天。如果服药7-10天后失眠仍未减轻,医生应对患者失眠的病因重新进行评估 |
不良反应 | 服用扎来普隆后,可能会出现较轻的头痛、嗜睡、眩晕、口干、出汗及厌食、腹痛、恶心呕吐、乏力、记忆困难、多梦、情绪低落、震颤、站立不稳、复视、其它视力问题、精神错乱等不良反应。其它不良反应包括:1.服用扎来普隆(10或20mg)后,1小时左右会出现短期的记忆损伤,20mg剂量时损伤作用更强,但2小时后没有损伤作用发生。2.服用扎来普隆(10或20mg)后,1小时左右有预期的镇静和精神运动损伤作用,但2小时后,就没有损伤作用。3.反弹性失眠是剂量依赖性的,临床试验表明,5mg和10mg组在停药后的第一个晚上没有或很少有反弹性失眠,20mg组有一些,但在第二天晚上即消失。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患者禁用。 4、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5、严重呼吸困难或胸部疾病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5mg*100s/瓶。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严格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不要超过医生指定的使用期限,长期服用可能会产生依赖性。有药物滥用史的患者慎用。 3、在服用扎来普隆后,如发现行为和精神异常,请和医生联系。 4、告诉医生你可能服用的所有药物包括非处方药,如果饮酒的话,也告诉医生。当服用扎来普隆或其他安眠药期间,禁止饮酒。 5、除非能保证4小时以上的睡眠时间,否则不要服用本品。 6、没有医生的指导,不要随意增加本品的用量。 7、第一次服用本品或别的安眠药时,应该知道这些药物在第二天仍然会有一些作用,当需要头脑清醒时,比如驾驶汽车、开机器等须慎用。 8、停止服药后的第一或两个晚上,可能入睡困难。 9、如果你已经怀孕或正在哺乳,请告诉医生。 10、不要和别人分享本品,药物应该防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11、如果你有抑郁症的话,请告诉医生,医生应尽可能少的给予抑郁症患者药物的数量,以防止过量的发生。 12、本品起效快,应在上床前立即服用,或上床后难以入睡时服用。 13、为了本品更好的发挥作用,请不要在用完高脂肪的饮食后服用本品。 14、因为本品的不良反应是与剂量相关的,因此应尽可能用最底剂量,特别是老年人。 15、与作用脑部的药物联合使用时,可能因协同作用而加重后遗作用,导致清晨仍思睡。这些药物包括:用于治疗精神性疾病的药物(如精神抑郁药、催眠药、抗焦虑药、镇静药、抗抑郁药)麻醉剂和用于治疗变态反应的药物(如镇静抗组胺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LPL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