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039
生产厂商: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 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 6.骨和关节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039 |
通用名称 |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5ml:0.2g(以C17H19F2N3O3计)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每次0.2g,稀释于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滴注时间每100ml不少于60分钟,每日2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1.洛美沙星常见不良反应主要为:头痛、恶心、呕吐、光过敏、眩晕、腹泻和腹痛等 2.洛美2沙星尚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自主性的:出汗增多、口渴、面色潮红等;身体:疲劳、背痛、抑郁、衰弱等;心血管:心悸、亢进、高血压、低血压、心肌梗塞、心绞痛等;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震颤、眩晕、感觉异常、抽搐、癫痫发作等;胃肠道:消化不良、呕吐、便秘、胃肠道出血、吞咽困难等;血液学:紫癜、淋巴结病、血小板增多症、贫血病等;肝、肾:血清氨基酸转移酶、BUN值升高;代谢:口渴、高血糖;肌肉骨骼:关节痛、肌痛、腿痛性痉挛;眼科:视觉异常、结膜炎、惧光等;精神科:失眠症、神经质、幻觉、抑郁;生殖系统:女性:念珠菌病、阴道炎、月经异常等;男性:附睾炎、睾丸炎。呼吸系统:呼吸道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等。皮肤/过敏:瘙痒症、风疹、皮肤脱落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特殊感觉:味觉异常。尿道:血尿症、结晶尿、尿频、排尿困难、无尿等。局部:静脉炎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18个月 |
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6.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7.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8.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9.本品静滴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MDASLMSX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