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头孢西丁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272
生产厂商:辽宁倍奇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头孢西丁钠在临床主上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 呼吸道感染。 2.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3. 腹内感染(包括腹膜炎、胆道炎)。 4. 骨、关节、皮肤和软组织等部位感染。 5. 败血症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272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头孢西丁钠 |
性状 | |
规格 | 1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成人 肌内注射:轻至中度感染:每日剂量3g,分3次溶于1%利多卡因溶剂3.5mL中作深部肌内注射。 静脉注射:轻至中度感染:每次1-2g溶于灭菌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10-20mL中于4-6分钟内缓慢静脉注射。 静脉滴注:重度感染:每日剂量可递增至6-8g,分3-4次溶于灭菌生理盐水、5-10%葡萄糖液、右旋糖酐液、复方氨基酸液及M/6乳酸钠液中作静脉滴注,于半小时内滴完。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肾功能不全者按其肌酐清除率制订给药方案:肌酐清除率为30-50mL/min者每8-12小时用1-2g;肌酐清除率为10-29mL/min者每12-24小时用1-2g;肌酐清除率为5-9mL/min者每12-24小时用0.5-1g;肌酐清除率小于5mL/min者每24-48小时用0.5-1g。 儿童 静脉给药:2-12岁儿童,每日100-150mg/kg;危重病例每日剂量可递增至每日200mg/kg,分3-4次静脉给药。配制方法同成人。 |
不良反应 | 头孢西丁钠不良反应一般均呈暂时性及可逆性,主要的不良反应有: 1. 偶见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腹痛、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 2. 偶见皮疹、荨麻疹、红斑、药热等过敏反应;罕见过敏性休克症状。 3. 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肝、肾功能异常。 4. 长期大剂量使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发生二重感染。还可能引起维生素K、维生素B缺乏。 5. 肌内注射部位可能引起硬结、疼痛;静脉注射剂量过大或过快时可产生灼热感、血管疼痛,严重者可致血栓性静脉炎。 |
用药禁忌 | 对头孢西丁及其它头孢菌素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辽宁倍奇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给药说明: (1) 本品使用前须进行皮试,皮试阳性者不能使用。如遇休克反应,可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处理方法处理。 (2) 对6岁以下小儿及对利多卡因或酰胺类局部麻醉药过敏者,本品不宜采用肌内注射。 (3) 头孢西丁钠与阿米卡星、氨曲南、红霉素、非格司亭、庆大霉素、氢化可的松、卡那霉素、甲硝唑、新霉素、奈替米星、去甲肾上腺素等药物属配伍禁忌。 (4) 用药期间及用药后一周内应避免饮酒、口服或静脉输入含乙醇的药物。 (5) 头孢西丁钠不宜用大量输液稀释,药液宜现配现用,不宜配制后久置。 (6) 溶液的配制:肌内注射时用1g头孢西丁钠和2mL无菌水或2g头孢西丁钠和4mL无菌水配制后注射。利多卡因可与头孢西丁混合成0.5%和1.0%的溶液注射以减轻肌内注射引起的疼痛。 2.以下情况慎用: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早产儿、新生儿慎用。 (2) 高度过敏性体质、高龄体弱患者慎用。 (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 胃肠道疾病,尤其是结肠炎病史患者慎用。 3.药物对结果的影响: (1) 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尿素氮、肌酸、肌酐升高。 (2) 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血色素降低,血小板、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等。 (3) 使用本品时,应用碱性酒石酸铜试液进行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 4.长期用药时应常规监测患者肝、肾功能及血象。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TBXD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辽宁倍奇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