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4885
生产厂商: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885 |
通用名称 |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10瓶/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在输注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1体积的本品应与至少5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例如:100ml本品应加入至少500ml载体溶液),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肠外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g/kg体重,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应计算在内。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每日剂量:1.5~2.0ml/kg体重,相当于0.3~0.4g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例如:70kg体重病人每日需100~140ml)。每日最大剂量:2.0ml/kg体重。加入载体溶液时,用量的调整:当氨基酸需要量为1.5g/kg体重/天时:其中1.2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3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当氨基酸需要量为2g/kg体重/天时:其中1.6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4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输注速度依载体溶液而定,但不应超过0.1g氨基酸/kg体重/小时。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三周。 |
不良反应 | 正确使用时,尚未发现不良反应。当本品输注速度过快时,将出现寒颤、恶心、呕吐,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
用药禁忌 | 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碱性磷酸酶(ALP)、丙氨酸转氨酶(ALT)、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酸碱平衡。2.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3.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4.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5.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加入其它成份后,不能再贮藏。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N2LBAXLGAXAZSY |
管理级别 | 其他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