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石杉碱甲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453
生产厂商:宁波绿之健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53 |
通用名称 | 石杉碱甲片 |
性状 | |
规格 | 50μ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
用药禁忌 |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宁波绿之健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2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SSJJ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宁波绿之健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