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石杉碱甲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453

生产厂商:宁波绿之健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453
通用名称 石杉碱甲片
性状
规格 50μ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用药禁忌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宁波绿之健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2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SSJJ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宁波绿之健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