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342

生产厂商: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342
通用名称 注射用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
性状
规格 10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注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在输注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1体积的本品应与至少5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例如:100ml本品应加入至少500ml载体溶液),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肠外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g/kg体重,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应计算在内。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每日剂量:1.5~2.0ml/kg体重,相当于0.3~0.4g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例如:70kg体重病人每日需本品100~140ml)。每日最大剂量:2.0ml/kg体重。加入载体溶液时,用量的调整:当氨基酸需要量为1.5g/kg体重/天时,其中1.2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3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当氨基酸需要量为2g/kg体重/天时,其中1.6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4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输注速度依载体溶液而定,但不应超过0.1g氨基酸/kg体重/小时。本品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三周。
不良反应 正确使用时,尚未发现不良反应。当本品输注速度过快时,将出现寒颤、恶心、呕吐,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用药禁忌 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生产企业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不推荐使用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ZSYN2LBAXLGAXA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