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5056

生产厂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应症为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严重感染。如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吲哚阳性和阴性)、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枸橼酸杆菌属等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尿路生殖系统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腹膜炎、胆道感染、皮肤或骨骼感染、 中耳炎、鼻窦炎、软组织感染、李斯特菌病等。2.本品亦可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葡萄球菌感染,但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感染常无效。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056
通用名称 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
性状
规格 2ml:10万单位
单位 其他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1、肾功能正常者:   成人   肌肉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按体重每8小时1.3~2.2mg/kg;或每12小时2~3.25mg/kg;治疗复杂性尿路感染,按体重每12小时1.5~2mg/kg。疗程均为7~14日。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7.5mg/kg。血液透析后应补给1mg/kg。   小儿   肌肉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1)6周以内小儿,按体重每12小时2~3mg/kg;(2)6周~12岁小儿,按体重每8小时1.7~2.3mg/kg;或按体重每12小时2.5~3.5mg/kg。疗程均为7~14日。   静脉滴注时,取本品50~200ml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稀释,于1.5~2小时内静脉滴注;小儿的稀释液量应相应减少。于 1.5~2小时内缓慢输入。   应用本品宜定期监测血药浓度,使血药峰浓度维持在6~10mg/L,谷浓度为0.5~2mg/L。   2、肾功能减退者:必须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调整剂量,有条件时宜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其结果拟订个体化给药方案,使血药浓度调整至上述范围,也可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或参考肌酐值、血尿素氮值减少本品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不良反应 1.本品肾毒性轻微并较少见。常发生于原有肾功能损害者,或应用剂量超过一般常用剂量的感染患者。   2.神经系统毒性:可发生第8对脑神经的毒性反应,但与其他常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相比,本品的毒性发生率较低,程度亦较轻,易发生在原有肾功能损害者,或治疗剂量过高、疗程过长的感染患者,表现为前庭及听力受损的症状,如出现头晕、眩晕、听觉异常等。   3.其他:偶可出现头痛、全身不适、视觉障碍、心悸、皮疹、发热、呕吐及腹泻等。   4.局部反应一般少见,偶有注射区疼痛。
用药禁忌 对本品或任何一种氨基酸苷类抗生素过敏或有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1支/盒,安瓿装;6支/盒,安瓿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本品能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若使用本品宜暂停哺乳。老年患者宜按轻度肾功能减退者减量用药。新生儿应禁用本品。若确有应用指征,给药方案必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进行调整。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LSNTMXZSY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