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521
生产厂商: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细菌感染,主要适应症如下: 严重感染:败血症、菌血症、腹膜炎、腹内脓毒症、特殊人群(继发于免疫系统抑制或受损)的感染、术后感染、骨及关节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严重或复杂的泌尿道感染(如:肾盂肾炎)、耳鼻喉感染。 本品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合用治疗多种感染(包括绿脓杆菌感染)时具有协同作用,尤其在治疗危重感染和免疫系统功能低下患者出现的感染时作用显著。本品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台用时,两种药物应分别给药。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21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
性状 | |
规格 | 3.2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用法:本品可通过静脉点滴间歇给药;本品不用于肌肉注射。 本品干粉需用注射用水或葡萄糖静脉输注液(≤5%)配制成溶液后使用。 安瓿装:先用注射用溶剂10ml(1.6g或3 2g安瓿装)将瓶内干粉溶解,然后再转移至输注容器中,稀释成相应容积溶液后使用。 本品的一次静脉输注须在30-40分钟内完成。应避免输注时间过长而造成血药浓度低于治疗剂量。本品溶解时会产生热量,配制好的溶液通常为浅灰黄色。同一包装的本品不宜多次使用,且不能肌肉注射。残余溶液必须丢弃。 本品输注液应在无菌条件下配制,并在相应的稳定时间内使用。 本品在碳酸氢钠溶液中欠稳定。本品不可与血制品或蛋白质水溶液(如水解蛋白或静注脂质乳剂)混合使用。 如果本品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合用,不可将二者同时混合于注射容器或静脉输注液中,以防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作用降低。 用量:成人(包括老年人):常用剂量:根据体重,每6-8小时给药一次,每次1.6g-3.2g(1.6g:1-2支;3.2g:0.5-1支)。最大剂量:每4小时给药一次.每次3.2g (1.6g:2支;3.2g:1支)。 儿童:常用剂量:每次80mg/公斤体重,每6-8小时给药一次。新生儿期的用量:每次80mg/公斤体重,每12小时给药一次.继而可增至每8小时给药一次。肾功能不全患儿的用量:须参照成人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推荐用量进行调整。 |
不良反应 | 过敏反应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表现为皮疹、大疱疹、荨麻疹和其它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和腹泻。罕见假膜性结肠炎。肝脏功能改变:AST和/或ALT中度增高。个别报道可出现肝炎和胆汁淤积性黄疸。上述改变同样可在其他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应用中出现。 肾脏功能改变:罕见低钾血症。中枢神经系统反应:罕见惊厥,主要发生在肾功能不全或大剂量应用本品的病人中。血液系统改变: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和出血现象。局部反应:静脉注射部位的血栓性静脉炎。 |
用药禁忌 | 有β一内酰胺类抗菌素(如:青霉素、头孢菌素)过敏史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12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在使用本品治疗前.需进行β一内酰胺类敏感试验(如:青霉素、头孢菌素)。在使用本品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有无β一内酰胺类抗菌素(如青霉素、头孢菌素)过敏的病史。动物试验表明本品无致畸作用,但缺乏人体研究资料,因此本品不推荐孕妇使用。曾有个别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肝功能异常的报道,但其临床意义尚不明确。肝功能严重受损的病人需慎用本品。对中、重度肾功能不全的病人,需参照推荐剂量调整用药。极少数患者使用大剂量替卡西林后凝血功能异常,发生出血现象,多出现于肾功能不全患者,除非医生认为无其他药物可以取代.否则应予及时停药和适当治疗。由于本品是含钠制剂,对限钠饮食的病人应将本品的含钠量计入摄钠总量。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TKXLNKLWS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