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明目上清丸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1234
生产厂商:陕西利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234 |
通用名称 | 明目上清丸 |
性状 | |
规格 | 9g*8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2次。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陕西利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3.应用明目上清丸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4.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MMSQW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陕西利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