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维库溴铵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547
生产厂商: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应症】主要作为全麻辅助用药,用于全麻时的气管插管及手术中的肌肉松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547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维库溴铵 |
性状 | |
规格 | 4m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本品仅供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不可肌注。溶剂:本品可用下列注射液溶解成1mg/ml 浓度供用,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乳酸林格氏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剂: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可用下列注射液混合稀释40mg/L浓度供用,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林格氏液、葡萄糖林格氏液。 1 成人常用量; ① 气管插管时用量0.08~0.12mg/kg,3分钟内达插管状态; ② 肌肉松弛维持在神经安定镇痛麻醉时为0.05mg/kg,吸入麻醉为0.03mg/kg。最好在颤搐高度恢复到对照值的25%时再追加维持剂量。 2 1岁以下婴儿对本品较敏感,应试小量,肌张恢复所需时间比成人长1.5倍。特别是对4个月以内婴儿,首次剂量0.01~0.02mg/kg即可。如颤搐反应未抑制到90%~95%,可再追加剂量。5个月至1岁的婴幼儿所需剂量与成人相似,但由于作用和恢复时间较成人和儿童长,维持剂量应酌减。与成人类似,在小儿患者中。当颤搐度恢复至对照值的25% 时,重复追加初始剂量的1/4作为维持用药,不会有蓄积作用发生。 3 肥胖病人用量酌减;剖腹产和新生儿手术不应超过0.1mg/kg。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①.神经肌肉阻断药过敏反应已有报道,本品虽罕见,但应引起注意;②.神经肌肉阻断药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故对曾有过敏史者使用维库溴铵应特别慎重。2.组胺释放与类组胺反应:临床可偶发局部或全身的类组胺反应。 |
用药禁忌 | 对维库溴铵或溴离子有过敏史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1.须在有使用本品经验的医师监护下使用;2.本品可致呼吸肌肉松弛,使用时应给病人机械通气,直至自主呼吸恢复;3.与吸入麻醉药同用时,本品应减量15%;4.在可能发生迷走神神反射的手术中(如,使用剌激迷走神经的麻醉药、眼科手术、腹部手术、肛门直肠手术等),麻醉前或诱导时,应用迷走神经阻断药,如阿托品等有一定意义;5.ICU中重症病人长时间使用维库溴铵,会导致神经肌肉阻滞延长。在持续神经阻滞时,应给予病人足够的镇静和镇痛剂,连续监测神经肌肉的传导,调节本品的用量,以维持不完全阻滞;6.对脊髓灰质炎病人、重症肌无力或肌无力综合症患者,对神经肌肉阻断药反应均敏感,使用本品应慎重;7.脓毒症、肾衰的患者慎用;8.肝硬化、胆汁郁积或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持续时间及恢复时间均延长;9.本品在低温下手术时,其神经肌肉阻断作用会延长;10.下列情况可使本品作用增强:①.低钾血症、高镁、低钙血症,②.低蛋白血症、脱水、酸中毒、高碳酸血症、恶液质;11.对严重电解质失衡、血液的pH的改变和脱水均应尽力纠正;12.使用本品完全恢复后的24小时内,不可进行有潜在危险的机器操作或驾驶车辆。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WKXA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