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头孢西丁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401
生产厂商: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上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包括无并发症的淋病, 腹膜炎以及其它腹腔内、盆腔内感染,败血症(包括伤寒),妇科感染,骨、关节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 2.由于本品对厌氧菌有效及对β-内酰胺酶稳定,故特别适用需氧及厌氧混合感染,以及对于由产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401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头孢西丁钠 |
性状 | |
规格 | 1.0g(按C16H17N3O7S2计)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静注或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为1-2g/次,每6-8小时一次。或根据致病菌的敏感程度及病情调整剂量。肾功能不全者则需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2.本品用于: (1)肌内注射,每克溶于0.5%盐酸利多卡因2ml; (2)静注时,每克溶于10ml无菌注射用水 (3)静滴时,1-2g头孢西丁钠溶于50ml或100ml生理盐水或5%或10%葡萄糖溶液中。 |
不良反应 | 本品不良反应轻微。最常见的局部反应:静脉注射后可出现血栓性静脉炎,肌注后可有局部硬结压痛。另外偶见变态反应(皮疹﹑瘙痒﹑嗜酸性细胞增多﹑发热﹑呼吸困难等)﹑低血压﹑腹泻﹑恶心﹑呕吐﹑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以及ALT﹑AST﹑ALP﹑LDH﹑BUN或血清Cr值一过性升高。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⒈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⒉肾功能损害者及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结肠炎)者慎用。 ⒊该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时,会增加肾毒性。 ⒋高浓度头孢西丁可使血及尿肌酐、尿17-羟皮质类固醇出现假性升高,铜还原法尿糖检测出现假阳性。 ⒌该品使用前须进行皮试,皮试阳性者不能使用。如遇休克反应,可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处理方法处理。 ⒍对6岁以下小儿及对利多卡因或酰胺类局部麻醉药过敏者,该品不宜采用肌内注射。 ⒎头孢西丁钠与阿米卡星、氨曲南、红霉素、非格司亭、庆大霉素、氢化可的松、卡那霉素、甲硝唑、新霉素、奈替米星、去甲肾上腺素等药物属配伍禁忌。 ⒏用药期间及用药后一周内应避免饮酒、口服或静脉输入含乙醇的药物。 ⒐头孢西丁钠不宜用大量输液稀释,药液宜现配现用,不宜配制后久置。溶液的配制:肌内注射时用1g头孢西丁钠和2mL无菌水或2g头孢西丁钠和4mL无菌水配制后注射。利多卡因可与头孢西丁混合成0.5%和1.0%的溶液注射以减轻肌内注射引起的疼痛。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TBXD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