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碘解磷定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1182
生产厂商:湖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对急性有机磷杀虫剂抑制的胆碱酯酶活力有不同程度的复活作用, 用于解救多种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的中毒。但对马拉硫磷、敌百虫、敌敌畏、乐果、甲氟磷(dimefox)、丙胺氟磷(mipafox)和八甲磷(schradan)等的中毒效果较差;对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所抑制的胆碱酯酶无复活作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182 |
通用名称 | 碘解磷定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20ml:0.5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 静脉注射一次0.5~1g,视病情需要可重复注射。 |
不良反应 | 注射后可引起恶心、呕吐、心率增快、心电图出现暂时性S-T段压低和Q-T时间延长。注射速度过快引起眩晕、视力模糊、复视、动作不协调。剂量过大可抑制胆碱酯酶、抑制呼吸和引起癫癎发作。口中苦味和腮腺肿胀与碘有关。 |
用药禁忌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湖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对碘过敏患者,禁用本品,应改用氯解磷定。 (2)老年人的心、肾潜在代偿功能减退,应适当减少用量和减慢静脉注射速度。 (3)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患者越早应用本品越好。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患者,应用本品的同时要脱去被污染的衣服,并用肥皂清洗头发和皮肤。眼部用2.5%碳酸氢钠溶液和生理氯化钠溶液冲洗。口服中毒患者用2.5%碳酸氢钠溶液彻底洗胃。由于有机磷杀虫剂可在下消化道吸收,因此口服患者应用本品至少要维持48~72小时,以防引起延迟吸收后加重中毒,甚至致死。昏迷患者要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抑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4)用药过程中要随时测定血胆碱酯酶作为用药监护指标。要求血胆碱酯酶维持在50%~60%以上。急性中毒患者的血胆碱酯酶水平与临床症状有关,因此密切观察临床表现亦可及时重复应用本品。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DJLD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湖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