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噻吩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539
生产厂商: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耐青霉素金葡菌(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和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败血症等,病情严重者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但应警惕可能加重肾毒性。本品不宜用于细菌性脑膜炎病人。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539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头孢噻吩钠 |
性状 | |
规格 | 按C16H16N2O6S2计算0.5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成人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0.5~1g,每6小时1次。严重感染病人的一日剂量可加大至6~8g。预防手术后感染可于术前0.5~1小时用1~2g,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者可于手术期间给予1~2g,根据病情可于术后每6小时1次,术后24小时内停药。如为心脏手术、人工关节成形术等,预防性应用可于术后维持2天。成人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2g。小儿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4次给药。1周内的新生儿为每12小时按体重20mg/kg;1周以上者每8小时按体重20mg/kg。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25ml/分、50ml/分和80ml/分时,每6小时给予的剂量分别为0.5g、1g、1.5g和2g。无尿病人每天的维持剂量为1.5g,分3次给药。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能有效地清除本品,透析期间为维持有效血药浓度,应每6~12小时给予1g。配制肌内注射液:1g本品加4ml灭菌注射用水使溶解。作静脉注射时可将1g本品溶于10ml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配制成的溶液于3~5分钟内徐缓注入。供静脉滴注时,先将4g本品溶于20ml灭菌注射用水中,然后再适量稀释。腹腔内给药时,一般每1000ml透析液中含头孢噻吩钠60mg。治疗腹膜炎或腹腔污染后应用头孢噻钠的浓度可达0.1%~4%。 |
不良反应 | 1、肌内注射局部疼痛较为多见,可有硬块、压痛和温度升高,大剂量或长时间静脉滴注头孢噻盼后血栓性静脉炎的发生率可高达20%。 2、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药物热、血清病样反应等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极少发生。 3、粒细胞减少和溶血性贫血偶可发生。 4、高剂量时可发生惊厥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肾功能减退患者尤易发生。 5、恶心、呕吐等胃肠道不良反应少见。 6、可发生由艰难梭菌毒素所致的腹泻和伪膜性肠炎。 7、大剂量使用本品可发生脑病。 |
用药禁忌 | 有头孢菌素过敏和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18个月 |
生产企业 |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类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阳性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患者尿中头孢噻吩含量超过10mg/ml时,以磺基水杨酸进行尿蛋白测定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反应。血清丙氨酰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在应用本品过程中皆可升高。 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不可同瓶滴注。 4、对肾功能减退病人应在减少剂量情况下谨慎使用:因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因此肝功能损害病人也应慎用。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5、下列情况应用头孢噻吩可能发生肾毒性: (1)每日剂量超过12g。 (2)肾功能减退或疑有肾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适当减量。 (3)5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 (4)感染性心内膜炎、败血症、肺部感染等严重感染患者。 (5)创伤所致的肾清除功能降低。 (6)对青霉素或头孢噻吩过敏者。 6、与强利尿药、氨基糖苷类和其他具肾毒性药物联合应用可增加肾毒性。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TBSF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