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红霉素栓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5021392
生产厂商:包头康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下列感染的替代选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等。 |2.军团菌病。 |3.衣原体?支原体肺炎。 |4.衣原体?支原体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5.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6.淋病奈瑟菌感染。 |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392 |
通用名称 | 红霉素栓 |
性状 | |
规格 | 0.2g(20万单位)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直肠给药。一次0.2g,一日2次。|2.用法:取出药栓,用送药器将药栓塞入肛门2厘米深处为宜,也可戴指套用手指送药。 |
不良反应 | 1.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2.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3.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用药禁忌 | 1.对红霉素过敏者禁用。|2.腹泻患者禁用。|3.严重肝功能异常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包头康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红霉素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浓度一般不高,文献中也无对胎儿影响方面的报道,但孕妇应用时仍宜权衡利弊。|2.红霉素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考虑利弊。请遵医嘱。应选用10万单位(每枚含红霉素0.1克)规格药栓。小儿按每公斤体重每日用20~30毫克或遵医嘱。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HMSS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包头康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