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182

生产厂商: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止吐药。用于:1.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182
通用名称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性状
规格 6支/盒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本品通过静脉、肌内注射给药。给药剂量和途径视呕吐严重程度而定。1.放、化疗所致呕吐(1)成人:①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②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③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④对于高剂量顺铂可于化疗前静脉加注20mg地塞米松磷酸钠,可加强昂丹司琼对高度催吐化疗引致呕吐的疗效。(2)儿童:化疗前静脉注射以5mg/m2(按体表面积)的剂量,化疗12小时后,继续口服给药,每次4mg,每日两次,连服5天。(3)老年患者:老年人由于代谢减慢,消除半衰期延长(5小时),口服生物利用度提高(65%),但无临床意义。65岁以上的用药疗程及对药物的耐受性与青年人的一样,无需调整剂量及用药途径。2.术后的恶心和呕吐(1)成人: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和呕吐,应在诱导麻醉的同时肌内注射或缓慢静脉注射本品4mg,对于已出现的术后恶心呕吐,可肌内注射或缓慢静脉注射4mg。(2)儿童:为了预防接受全身麻醉手术的儿童患者出现术后恶心和呕吐,应在诱导麻醉前、期间或之后用本品以0.1mg/kg的剂量或最大剂量4mg,缓慢静脉注射。对于儿童患者已出现的术后恶心、呕吐,可用本品0.1mg/kg或最大4mg的剂量缓慢静脉注射。(3)老年患者:给药剂量、途径及时间间隔参照成人用法。
不良反应 可有头痛,头部和上腹部有温热感,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注射部位局部反应,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暂时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一般轻微,不需特殊处理。偶有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用药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形成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头3个月内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此采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老年人由于代谢减慢,消除半衰期延长(5小时),口服生物利用度提高(65%),但无临床意义。65岁以上的用药疗程及对药物的耐受性与青年人的一样,无需调整剂量及用药途径。据国外临床研究文献报道,四岁以上儿童可耐受本品,于化疗前静脉滴注5mg/m2(按体表面积)的剂量,化疗12小时后,继续口服给药,每次4mg,每日两次,连服5天。为了预防接受全身麻醉手术的儿童患者出现术后恶心和呕吐,应在诱导麻醉前、期间或之后用本品以0.1mg/kg的剂量或最大剂量4mg,缓慢静脉滴注。对于儿童患者已出现的术后恶心、呕吐,可用本品以0.1mg/kg或最大4mg的剂量缓慢静脉滴注。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YSADSQZSY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