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5620
生产厂商:新乡市常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急性高热时的紧急退热,对发热时的头痛症状也有缓解作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5620 |
通用名称 | 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2ml*10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成人一次2ml(一次1支),或遵医嘱。在监护情况下极量为一日6ml(一日3支)。2岁以下:一次0.5-1ml;2-5岁:一次1-2ml;大于5岁:一次2ml。本品不宜连续使用。 |
不良反应 | 1.过敏性休克,表现为胸闷、头晕、恶心呕吐、血压下降、大汗淋漓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抢救。2.粒细胞缺乏,紫癜,有时急性起病。3.皮疹、荨麻疹、表皮松解症等。 |
用药禁忌 | 1.对吡唑酮类或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用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有过敏史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新乡市常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肌内注射前应向病人询问是否有吡唑酮类或巴比妥类药物过敏史,有过敏史者应避免使用本品,过敏性体质者亦应慎用。2.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注射。3.长期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肝肾损坏等严重中毒反应。4.呼吸系统有严重疾病及呼吸困难者慎用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5.体弱者慎用。6.本品仅对症治疗,在解除高热症状后应对因治疗,在应用本品无明显效果时应改用其他方法治疗,避免盲目大量应用本品。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FALBBT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新乡市常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