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氯霉素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1525

生产厂商: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1. 伤寒和其他沙门菌属感染:为敏感菌株所致伤寒?副伤寒的选用药物,由沙门菌属感染的胃肠炎一般不宜应用本品,如病情严重,有合并败血症可能时仍可选用。2. 耐氨苄西林的B型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或对青霉素过敏患者的肺炎链球菌?脑膜炎奈瑟菌脑膜炎?敏感的革兰阴性杆菌脑膜炎,本品可作为选用药物之一。3. 脑脓肿,尤其耳源性,常为需氧菌和厌氧菌混合感染。4. 严重厌氧菌感染,如脆弱拟杆菌所致感染,尤其适用于病变累及中枢神经系统者,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治疗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以控制同时存在的需氧和厌氧菌感染。.. 无其他低毒性抗菌药可替代时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各种严重感染,如由流感嗜血杆菌?沙门菌属及其他革兰阴性杆菌所致败血症及肺部感染等,常与氨基糖苷类联合。6. 立克次体感染,可用于Q热?落矶山斑点热?地方性斑疹伤寒等的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1525
通用名称 氯霉素注射液
性状
规格 2ml:0.25g
单位 其他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稀释后静脉滴注。 1.成人一日2~3g,分2次给予。 2.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3~4次给予。 3.新生儿一日不超过25mg/kg,分4次给予。
不良反应 1. 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是氯霉素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两种不同表现形式。(1) 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常见于血药浓度超过25mg/L的患者,临床表现为贫血,并可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2) 与剂量无关的骨髓毒性反应,常表现为严重的、不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可有数周至数月的潜伏期,不易早期发现,其临床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倾向,如瘀点、瘀斑和鼻衄等,以及由粒细胞减少所致感染征象,如高热、咽痛、黄疸、苍白等。绝大多数再生障碍性贫血于口服氯霉素后发生。2. 溶血性贫血,可发生在某些先天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不足的患者。3. 灰婴综合征,典型的病例发生在出生后48小时内即投予高剂量的氯霉素,治疗持续3~4日后可发生灰婴综合征,血药浓度可高达40~200mg/L。临床表现为腹胀、呕吐、进行性苍白、紫绀、微循环障碍,体温不升、呼吸不规则。常发生在早产儿或新生儿应用大剂量氯霉素(按体重一日超过2.mg/kg)时,类似表现亦可发生在成人或较大儿童应用更大剂量(按体重一日约100mg/kg)时。及早停药,尚可完全恢复。4. 本品长程治疗可诱发出血倾向,可能与骨髓抑制、肠道菌群减少致维生素K合成受阻、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均有关。5. 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常在长程治疗时发生,及早停药,常属可逆,也有发生视神经萎缩而致盲者。6. 过敏反应较少见。可致各种皮疹、日光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一般较轻,停药后可迅速好转。7. 二重感染,可致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等的肺、胃肠道及尿路感染。8. 消化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等。
用药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12个月
生产企业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 由于氯霉素可透过胎盘屏障,对早产儿和足月产新生儿均可能引起毒性反应,发生"灰婴综合征",因此在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末期或分娩期不宜应用本品。2. 本品自乳汁分泌,有引致哺乳婴儿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包括严重的骨髓抑制反应,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妇女,必须应用时应暂停哺乳。老年患者组织器官大多退化,功能减退,自身免疫功能亦降低,氯霉素可致严重不良反应,故老年患者应慎用。新生儿由于肝脏酶系统未发育成熟,肾脏排泄功能讳?[又差,药物自肾排泄较成人缓慢,故氯霉素应用于新生儿易导致血药浓度过高而发生毒性反应(灰婴综合征),故新生儿不宜应用本品,有指征必须应用本品时,如有条件应在监测血药浓度条件下使用。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LMSZSY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