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氯化钠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0628
生产厂商: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定业新村
功能主治:各种原因所致的失水,包括低渗性、等渗性和高渗性失水;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应用等渗或低渗氯化钠可纠正失水和高渗状态;低氯性代谢性碱中毒;外用生理盐水冲洗眼部、洗涤伤口等;还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628 |
通用名称 | 氯化钠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500ml:4.5g |
单位 | 其他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高渗性失水: (1)高渗性失水时患者脑细胞和脑脊液渗透浓度升高,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过快下降,可致脑水肿。故一般认为,在治疗开始的48小时内,血浆Na+浓度每小时下降不超过0.5mmol/L。 (2)若患者存在休克,应先予氯化钠注射液,并酌情补充胶体,待休克纠正,血钠>155mmol/L,血浆渗透浓度>350mOsm/L,可予0.6%低渗氯化钠注射液。待血浆渗透浓度<330mOsm/L,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 (3)补液总量根据下列公式计算,作为参考:一般第一日补给半量,余量在以后2~3日内补给,并根据心肺肾功能酌情调节。 2.等渗性失水:原则给予等渗溶液,如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但上述溶液的Cl-浓度明显高于血浆,单独大量使用可致高氯血症,故可将0.9%氯化钠注射液和1.25%碳酸氢钠或1.86%(1/6M)乳酸钠以7:3的比例配制后补给。后者Cl-浓度为107mmol/L,并可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补给量可按体重或红细胞压积计算,作为参考。 (1)按体重计算:补液量(L)=[体重下降(kg)×142]/154。 (2)按红细胞压积计算:补液量(L)=(实际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体重(kg)×0.2/正常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男性为48%,女性为42%。 3.低渗性失水: (1)严重低渗性失水时,脑细胞内溶质减少以维持细胞容积。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迅速回升,可致脑细胞损伤。 (2)一般认为,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治疗使血钠上升速度在每小时0.5mmol/L,不超过每小时1.5mmol/L。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或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可给予3%-5%氯化钠注射液缓慢滴注。一般要求在6小时内将血钠浓度提高至120mmol/L以上。 (3)补钠量(mmol/L)=[142-实际血钠浓度(mmol/L)]×体重(kg)×0.2。 (4)待血钠回升至120~125mmol/L以上。可改用等渗溶液或等渗溶液中酌情加入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或10%氯化钠注射液。 4.低氯性碱中毒给予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氏液)500-1000ml,以后根据碱中毒情况决定用量。 5.外用用生理氯化钠溶液洗涤伤口、冲洗眼部。 |
不良反应 | 1. 输液过多、过快?可致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甚至急性左心衰竭。2. 过多、过快给予低渗氯化钠可致溶血、脑水肿等。 |
用药禁忌 | 无特殊注意。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禁用。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HNZSY |
管理级别 | 其他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定业新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