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120
生产厂商:华北制药集团山西博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敏感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和单纯性淋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120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
性状 | |
规格 | 0.5克(按头孢唑肟计)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一次1~2g(1~2瓶),每8~l2小时1次;严重感染者的剂量可增至一次3~4g(3~4瓶),每8小时1次。治疗非复杂性尿路感染时,一次0.5g,每12小时1次。 |
不良反应 | 1.皮疹,瘙痒和药物热等过敏反应,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碱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暂时性血胆红素,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等。 3.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门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或血小板减少少见。 4.偶见头痛,麻木,眩晕,维生素K和维生素B缺乏症,过敏性休克。 5.极少数病人可发生粘膜念珠菌病。 6.注射部位烧灼感,蜂窝组织炎,静脉炎(静脉注射者),疼痛,硬化和感觉异常等。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2.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3.本人或父母、兄弟中有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体质慎用。 4.有高度肾损害的患者、对进食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状态低下的患者、高龄患者均须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朗致集团博康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拟用本品占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先前有否对本品、其他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因为在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之间已证实存在交义过敏反应。在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患者中约5%~10%可对头孢菌素出现交叉过敏反应。因此有青霉素类过敏史患者,有指征应用本品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后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如以往发生过青霉素休克的患者,则不宜再选用本品。如应用本品时,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需立即就地抢救,给予肾上腺素、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给予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等紧急措施.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TBZW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华北制药集团山西博康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