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269
生产厂商: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包括脆弱拟杆菌、产气荚膜杆菌、放线菌等)所致的中、重感染,如吸入性肺炎、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及败血症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269 |
通用名称 | 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4ml:0.3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成人:一日0.6~1.2g,分2~4次应用,严重感染:一日1.2~2.4g,分2~4次静脉滴注。 4周及4周以上小儿:一日15~25mg/kg,分3~4次应用,严重感染:一日25~40mg/kg,分3~4次应用。 本品肌内注射的容量1次不能超过600mg,超过此容量应改为静脉给药。静脉给药速度不宜过快,600mg的本品应加入不少于100ml的输液中,至少滴注20分钟。 1小时内输入的药量不能超过1200mg。 |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 2.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等;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 3.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见剥脱性皮炎、大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和Steven-Johnson综合征。 4.肝、肾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黄疸等。 5.静脉滴注可能引起静脉炎;肌内注射局部可能出现疼痛、硬结和无菌性脓肿。 6.其他:耳鸣、眩晕、念珠菌感染等。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和林可霉素类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胃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本品可引起假膜性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有哮喘或其他过敏史者。 2.对本品过敏时有可能对其他克林霉素类也过敏。 3.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4.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轻症患者停药后即可能恢复,中等至重症患者需补充水、电解质和蛋白质。如经上述处理无效,则应口服甲硝唑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可再次口服甲硝唑,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者去甲万古霉素)口服,一次125~500mg,每6小时1次,疗程5~10日。 5.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品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疗程至少为10日。 6.本品偶尔会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繁殖或引起二重感染,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7.疗程长者,需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8.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者,采用高剂量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9.本品不能透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不能用于脑膜炎。 10.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大的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KLMS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