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753
生产厂商: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注射用头孢唑肟钠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和单纯性淋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753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
性状 | |
规格 | 0.5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注射用头孢唑肟钠1.成人常用量:一次1~2克,每8~12小时1次;严重感染者的剂量可增至一次3~4克,每8小时1次。治疗非复杂性尿路感染时,一次0.5克,每12小时1次。2.6个月及6个月以上的婴儿和儿童常用量:按体重一次50毫克/公斤,每6~8小时1次。3.肾功能损害者: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根据其损害程度调整剂量。在给予0.5~1克的首次负荷剂量后,肾功能轻度损害的患者(内生肌酐清除率Clcr为50~79毫升/分钟)常用剂量为一次0.5g,每8小时1次,严重感染时一次0.75~1.5克,每8小时1次;肾功能中度损害的患者 |
不良反应 | 1.皮疹、瘙痒和药物热等过敏反应、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2.碱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暂时性血胆红素、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等。3.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或血小板减少少见。4.偶见头痛、麻木、眩晕、维生素K和维生素B缺乏症、过敏性休克。5.极少数病人可发生粘膜念珠菌病。6.注射部位烧灼感、蜂窝织炎、静脉炎(静脉注射者)、疼痛、硬化和感觉异常等。 |
用药禁忌 | 对注射用头孢唑肟钠及其他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动物实验中没有发现本品对生殖能力和胎儿有损害,但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清楚,孕妇只在有明确指征时应用。本品有少量可分泌至乳汁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应适当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尚不明确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TBZW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