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2020449
生产厂商:贵州铜仁本草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 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 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 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 耳炎。 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 炎急性发作。 4.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 菌感染。 5.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 6.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 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 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 7.由产肠毒素大肠埃希杆菌(ETEC)所致旅游者腹泻。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449 |
通用名称 |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
性状 | |
规格 | 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治疗细菌性感染,一次甲氧苄啶160mg 和磺胺异噁唑800mg,每12小时服用1次。治疗卡氏肺孢子 虫肺炎一次甲氧苄啶3.75~5mg/kg,磺胺异噁唑18.75~ 25mg/kg,每6小时服用1次。成人预防用药:初予甲氧苄 啶160mg和磺胺异噁唑800mg,一日2次,继以相同剂量一 日服1次,或一周服3次。 2.小儿常用量 2月以下婴儿禁用。治疗细菌感染,2 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SMZ 20~ 30mg/kg及TMP 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的 小儿剂量同成人常用量。 治疗寄生虫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按体重一次口服 SMZ 18.75~25mg/kg及TMP 3.75~5mg/kg,每6小时1次。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疗程至少10~14日;尿路感 染的疗程7~10日;细菌性痢疾的疗程为5~7日;儿童急 性中耳炎的疗程为10日;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疗程为14~ 21日。 |
不良反应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 ,可表现为药疹 ,严重者可发生 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 等 ;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 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 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 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 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 争蛋白结合部位, |
用药禁忌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 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贵州铜仁本草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l.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 防用药: (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 (2)A组溶血性链球菌扁桃体和咽炎。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 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3.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 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4.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 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 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 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 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5.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 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6.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 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 年患者。 7.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 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 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 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 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 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 蓄积中毒。 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 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 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 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 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 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 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 叶酸并延长疗程。【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 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 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 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 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儿童用药】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 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 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 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 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 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 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 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药物过量】本品的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超过此浓度,不良 反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 过量短期服用本品会出现食欲不振、腹痛、恶心、呕吐、 头晕、头痛、嗜睡、神志不清、精神低沉、发热、血尿、结 晶尿、血液疾病、黄疸、骨髓抑制等。一般治疗为停药后进 行洗胃、催吐或大量饮水;尿量低且肾功能正常时可给予输 液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应监测血象、电解质等。如出现较明 显的血液系统不良反应或黄疸,应予以血液透析治疗。如出 现骨髓抑制,先停药,给予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连 用3日或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为止。 长期过量服用本品会引起骨髓抑制,造成血小板、白细 胞的减少和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出现骨髓抑制症状时,患者 应每天肌内注射甲酰四氢叶酸5~15mg治疗,直到造血功能 恢复正常为止。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FHAJ噁Z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贵州铜仁本草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