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HBC)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841
生产厂商:必康制药江苏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大面积烧伤、创伤及严重感染等应激状态下肌肉分解代谢亢进、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营养恶化及免疫功能下降病人的营养支持;以及用于手术后病人营养的改善。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841 |
通用名称 |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HBC) |
性状 | |
规格 | 250ml:6.9% (含氨基酸总量为17.25g)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本品经中心静脉长时间应用时,应与葡萄糖(或脂肪乳)﹑维生素﹑电解质﹑微量元素等注射液联合应用,以期达到营养全面支持的目的。2.本品经外周静脉应用时,可用等量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3.输注速度:外周静脉注射时,将药液稀释后,一般以每分钟30-40滴为宜;中心静脉输液时遵医嘱。4.输注量应以病人的年龄﹑体重﹑营养状态﹑病情不同而定,一般成人每日250-1000毫升(按氨基酸含量计算为0.5g/kg-1.5g/kg)。 |
不良反应 | 输注过快或过浓时,可产生呕吐、发热等不良反应。由于含有抗氧化剂焦亚硫酸钠,因此偶可诱发过敏反应(尤其哮喘病人)。 |
用药禁忌 | 1)本品滴注过快、过浓时可产生呕吐、发热等反应。(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应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HBC)。使用中应监测肝功能,肝功能明显异常时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监测肝功能,肝功能明显异常时慎用;严重肝﹑肾功能损害的病人不宜使用。2.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药液,如有药液浑浊﹑生霉﹑瓶身和瓶口破裂﹑封口松动漏气等情况时切勿使用。3 药液应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可再用。4.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HBC)遇冷析出结晶,用前可浸泡于40~50℃温水中使其溶解,放至体温后再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FAJSZSY15HBC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必康制药江苏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