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头孢替唑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017
生产厂商: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功能主治:败血症、肺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继发性感染、肺脓肿、腹膜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017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头孢替唑钠 |
性状 | |
规格 | 按C13H12N8O4S3计 1.0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0.5g~2g ( 2~8支 ),一日2次静脉给药或肌肉注射。重症感染,剂量可按医嘱适当增加。 注射液的配制: 1、静脉注射:溶于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缓慢注射。 2、静脉点滴:溶于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 3、肌内注射:溶于0.5%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 注射液溶解时如因温度原因出现混浊,可加温使其澄清后使用。溶解后最好立即使用,如需保存,为防止发生沉淀,应在阴凉处(15℃以下)保存,但必须在72小时内使用。 |
不良反应 | 1.休克:极少有休克发生,需进行严密观察。当有任何与本品使用有关的症状,如: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突然排便异常、耳鸣、出汗等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予必要处理。2.少数有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皮肤发红、瘙痒、发热等,出现时停药即消失。3.罕见严重肾功能异常,偶见血肌酐升高,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进行必要处理。4.罕见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当发现有上述异常时,应停止用药。5.罕见GOT、GPT、碱性磷酸酶增加,有上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用药。6.偶见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罕见伪膜性肠炎,当有腹痛、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药。7.菌群失调:罕见发生念珠菌症。8.维生素缺乏症:罕见发生维生素K缺乏症和B组维生素缺乏症。9.罕见间质性肺炎、毒理性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用药,并给予相应的治疗。10.其它:罕见头痛、全身不适感、发热、浅表性舌炎。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或头孢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10对利多卡因或酰基苯胺类局部麻醉剂有过敏史者(本禁忌症仅限于接受肌内注射的患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年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为预防过敏反应的发生,用药前应详细询问病人过敏史,并进行皮肤过敏试验。2.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青霉素过敏者慎用。4.静脉内大量注射,偶尔可引起血管痛、血栓性静脉炎,故要注意调整注射部位和注射方法。注射速度要尽量缓慢。5.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体质者慎用。6.对不能很好进食或需接受静脉营养的患者,老年患者,体弱者需严密监测,警惕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的可能。7.肌内注射时可发生注射部位疼痛、硬结,故不可在同一部位反复注射。8.肌内注射时使用的溶剂不能用于静脉注射和静脉点滴。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TBTZ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