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氯法齐明软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1093
生产厂商:山西立业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对于瘤型麻风和其他型麻风均有一定疗效,对耐砜类药物麻风杆菌感染也有效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093 |
通用名称 | 氯法齐明软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50mg*10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对麻风病,100mg/日;对“麻风反应”,200~400mg/日,“麻风反应”控制后,逐渐减量至每日100mg。 |
不良反应 | 1.皮肤粘膜着色为其主要不良反应。服药2周后即可出现皮肤和粘膜红染,呈粉红色、棕色、甚至黑色。着色程度与剂量、疗程成正比。停药2月后色素逐渐减退,约1~2年才能褪完。本品可使尿液、汗液、乳汁、精液和唾液呈淡红色,且可通过胎盘使胎儿着色,但未有致畸报道。应注意个别患者因皮肤着色反应而导致抑郁症,曾有报道,2例患者继皮肤色素减退后,因精神抑郁而自杀。 2.约70%~80%用本品治疗的病人皮肤有鱼鳞病样改变,尤以四肢和冬季为主。停药后2~3月可好转。 3.本品可致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
用药禁忌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 严重肝、肾功能障碍及胃肠道疾患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暂定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西立业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有胃肠疾患史或肝功能损害及对本品不能耐受者慎用。 2.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时服用。 3.为防止耐药性产生,本品应与一种或多种其他抗麻风药物合用。 4.治疗伴红斑结节麻风反应的多种杆菌性麻风时,如有神经损害或皮肤溃疡凶兆,本品可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 5.多种杆菌性(界线型、界线-瘤型和瘤型麻风)麻风疗程应持续2年以上,甚至终生给药。 6.每日剂量超过100mg时应严密观察,疗程应尽可能短。 7.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沉加快、血糖、白蛋白、血清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升高,血钾降低。 8.用药期间,病人出现腹部绞痛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FQMR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西立业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