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马来酸氟伏沙明片(兰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H20110174

生产厂商:荷兰苏威制药公司

功能主治:1、抑郁症及相关症状的治疗。 2、强迫症症状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H20110174
通用名称 马来酸氟伏沙明片(兰释)
性状
规格 30片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抑郁症:起始剂量为每日50或100毫克,晚上一次服用。建议逐渐增量直到有效。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100毫克且可根据个人反应调节。个别病例可增至每日300毫克。若每日剂量超过150毫克,可分次服用。强迫症:起始剂量为每日50毫克,服用3-4天。通常有效剂量在每日100-300毫克之间。应逐渐增量直至达到有效剂量。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300毫克,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为200毫克。单剂量口服可增至每日150毫克,睡前服。若每日剂量超过150毫克,可分2-3次服。本品宜用水吞服,不应咀嚼。
不良反应 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有时伴呕吐,服药2周后通常会消失。在对照的临床观察中出现的发生率大于1或大于安慰剂组的其它不良反应报告有:中枢神经系统-嗜睡、眩晕、头痛、失眠、紧张、激动、焦虑、震颤;消化系统-便秘、厌食、消化不良、腹泻、腹部不适、口干、不适;皮肤-多汗;其它-无力、心悸、心动过速。其它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似,极个别报道有低钠血症,停用luvox此情况逆转。一些患者可能由于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引起。大部分病例为老年患者。出血性疾病:见“注意事项”。体重增加或减少偶有报道。如luvox突然停药,下列症状偶有发生:头痛、恶心、头晕或焦虑。上述症状有些可能因患者本身的抑郁症所致而不一定与药物相关。
用药禁忌 本品禁与单氨氧化酶抑制剂(MAOls)合用,如果病人由服用单氨氧化酶抑制剂改服本品,治疗初期应注意。 如为不可逆转的单氨氧化酶抑制剂,至少应停药2周。 如为可逆转的单氨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可于停药后1天改服本品。若停用本品治疗,在改用单氨氧化酶抑制剂之前至少应停药1周。本品禁用于对马来酸氟伏沙明或其他辅料过敏的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荷兰苏威制药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动物繁殖实验未发现高剂量的本药对繁殖能力的损害及致畸作用。但通常孕期应慎服任何药物。本药可少量排入乳汁,故服药期间应停止哺乳。老年人常规用量与年轻患者相比无显著临床差异。然而,对老年患者调整剂量时,应缓慢增量。因临床数据不足,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MLSFFSMPLS
管理级别 其他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荷兰苏威制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