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儿童复方氨酚肾素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C20140032
生产厂商:香港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40032 |
| 通用名称 | 儿童复方氨酚肾素片 |
| 性状 | |
| 规格 | 复方 12片 |
| 单位 | 盒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如下:1~3岁,10~15公斤,一次1片;4~6岁,16~21公斤,1~1.5片;7~9岁,22~27公斤,一次2片;10~12岁,28~32公斤,一次2.5片;若症状未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 不良反应 | 可见轻度嗜睡、头晕、困倦、口干、恶心、多汗、皮疹等。 |
| 用药禁忌 | 1、高血压、心肌炎、心律失常的儿童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12片/盒。 |
| 有效期 | 36个月 |
| 生产企业 | 香港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甲状腺疾病、糖尿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ETFFAFSSP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香港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