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清喉利咽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3117

生产厂商:忻州中恒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常用有保护声带作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3117
通用名称 清喉利咽颗粒
性状
规格 5g*8袋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用药禁忌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5g*8袋/盒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忻州中恒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声音嘶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若需长期服用,请咨询医师。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QHLYKL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忻州中恒药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