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酚麻美敏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115
生产厂商: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15 |
通用名称 | 酚麻美敏片 |
性状 | |
规格 | 10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每6小时服1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用药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60个月 |
生产企业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运动员慎用 9.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服用降压药或二周内服用过单胺氯化酶抑制剂(用于抗抑郁及治疗帕金森氏病)者,请勿服用本品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6.请勿超过推荐剂量服用本品 17.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18.过量的处理方法:根据情况可采取洗胃或催吐,并给予N-乙酰半胱氨酸,勿使用活性炭,N-乙酰半胱氨酸开始时按体重140mg/kg口服,然后以70mg/kg每4小时一次,共用17次,严重时可静脉给药,应及早使用N-乙酰半胱氨酸,12小时内使用效果满意,超过24小时疗效不理想如对乙酰氨基酚一日服用量超过10g,则需要考虑是否发生中毒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MMM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