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3444
生产厂商: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烧心和反酸症状的初期缓解。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444 |
通用名称 |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20mg*28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溃疡: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 (3)卓-艾综合征:一次3粒,一日1次; (4)十二指肠溃疡,疗程为2-4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疗程为4-8周。 |
不良反应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便秘等。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3.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MLZCR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