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缬沙坦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521
生产厂商: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21 |
通用名称 | 缬沙坦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80mg*14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 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l60mg,或加用利尿剂。 |
不良反应 | 在一项2316名高血压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与代文对照试验中,代文组的总不良事件(AE)发生率同安慰剂组的相似。 在一项使用320mg缬沙坦治疗的642名高血压患者进行的为期6个月的开放扩展试验中,不良事件的总发生率与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下表显示了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l0-320mg/日,直至l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缬沙坦80mg、160mg。不良事件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事件合并统计。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使用本品治疗组中所有发生率≥1%的不良事件均列于下表中(无论是否与所研究的药物有关)。本表也包括了上市后在高血压患者中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 发生率定义如下: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 |
用药禁忌 | 对缬沙坦或者本品中其他任何赋形剂过敏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例如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可以继续本品治疗。 肾动脉狭窄 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短期服用本品,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作为安全手段监测BUN和肌酐。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但由于没有严重病例的资料(肌酐清除率<10ml/min)因此使用时需要注意。 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ST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