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灵丹草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634
生产厂商: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634 |
通用名称 | 灵丹草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3g*18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6克 (1~2袋),一日3~4次。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铝塑复合膜,每盒装18袋。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咽痛伴风寒感冒,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DC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