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普瑞巴林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60021

生产厂商:Pfizer Manufacturing Deutschland GmbH,Betriebsstatte Freiburg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后神经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60021
通用名称 普瑞巴林胶囊
性状
规格 75mg*8粒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75或150mg,每日2次;或者每次50mg或100mg,每日三次。 起始剂量可为每次75mg,每日2次;或者每次50mg,每日三次。可在一周内根据疗效及耐受性增加至每次150mg,每日2次。由于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清除,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调整剂量。以上推荐剂量适用于肌酐清除率≥60毫升/分的患者。 服用本品300mg/日,2至4周后疼痛未得到充分缓解的患者,如可耐受本品,可增至每次300 mg,每日2次,或每次200mg,每日3次(600mg/日)。由于不良反应呈剂量依赖性,且不良反应可导致更高的停药率,剂量超过300mg/日仅应用于耐受300mg/日剂量的持续性疼痛患者(见【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 如需停用普瑞巴林,建议至少用1周时间逐渐减停。肾功能损伤患者用药:由于不良反应呈剂量依赖性,且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清除,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调整剂量。肾功能损伤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CLcr)调整剂量,详见说明书。肝功能损伤患者用药: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
用药禁忌 对本品所含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Pfizer Manufacturing Deutschland GmbH,Betriebsstatte Freiburg
剂型
注意事项 血管性水肿:上市后报告中,一些患者在开始使用或长期使用普瑞巴林后出现血管性水肿。特异性症状包括面、口(舌、唇和牙龈)及颈部(咽和喉)肿胀。有血管性水肿导致呼吸系统损伤危及生命,需紧急处理的个例报告。如果患者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停用本品。 既往发生过血管性水肿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应注意相关症状。此外,同时服用其它引起血管性水肿的药物时(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性水肿的发生风险可能增加。超敏反应:上市后报告中,一些患者开始使用普瑞巴林短时间内出现超敏反应。不良反应包括皮肤发红、水疱、荨麻疹、皮疹、呼吸困难及喘息。如果患者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停用本品。停用抗癫痫药物(AEDs):同所有抗癫痫药物一样,普瑞巴林应逐渐减停,从而使癫痫患者发作频率增加的风险最小化。如需停用本品,建议至少用1周时间逐渐减停。外周水肿:普瑞巴林可能引起外周水肿。短期临床试验(患者无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或外周血管疾病)未显示外周水肿与心血管并发症(如高血压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有明确的关联。外周水肿与提示肝肾功能减退的实验室检查变化无关。 详见说明书。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PRBLJN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Pfizer Manufacturing Deutschland GmbH,Betriebsstatte Freibu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