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146
生产厂商: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菌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46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
性状 | |
规格 | 0.5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产品应临用现配。先用5%葡萄糖注射用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5~10ml溶解后,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100 ml中静脉滴注。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推荐剂量:成人每日400mg,分2次静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的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g,分2次静滴。肾功能减退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决定用药剂量。肌酐清除率 50~80ml/min 正常剂量 20~49ml/min 首剂400mg,以后每24小时200mg 10~19ml/min 首剂400mg,以后每48小时200mg |
不良反应 | 用药期间可能出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皮疹、瘙痒、红斑及注射部位发红、发痒等症状或静脉炎。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用药禁忌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使用时参照用法用量中的详细内容。3.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小于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JHSZYFSX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